农民工在工地提供劳务的劳务费(工资)不给怎么办?
工地上提供劳务的农民工一直都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但社会上依旧存在大量农民工讨薪问题。农民工的劳务费应该怎么要、跟谁要,本文将给出答案。
一、认识农民工劳务费的优先地位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前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要及时受理或处理,优先安排解决。
其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当优先清偿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此外,保护农民工劳务费不受侵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劳务费,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农民工劳务费根据相关规定,享有绝对的优先权。
因此农民工群体要充分认识劳务费的优先地位,要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农民工如何要回属于自己的劳务费?
(一)农民工应当与欠薪者积极协商,明确告知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费是其法定义务,据不履行法定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建筑主管部门投诉。
(三)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争议类案件中,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以上两种途径寻求无果后可申请仲裁。
(四)将欠薪者起诉至人民法院
由于农民工举证与欠薪者之间存在实际的用工管理关系具有较大的困难,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庭一般不会认定成立劳动关系。所以,在寻求劳动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许多农民工会考虑维权成本,存在选择仲裁或者诉讼途径律师费过高、诉讼费过高的担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此,在经济困难时,农民工完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诉讼和仲裁中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