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金华律师做客安徽卫视经济生活频道“经济一时间”栏目,就24年前河南开封张杰见义勇为行为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男子勇救女孩被砍4刀 23年后起诉索赔10元
24年前,河南开封的张杰见义勇为救下了两个女孩,当时自己被砍了四刀,去年,张杰却把被救的女孩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十块钱,这是怎么回事呢?
1996年,21岁的张杰经过开封一个大楼时,被一个女孩拦住求助,称她朋友在歌厅被人打了。张杰过去劝架 没想到惹怒了对方,被几个男子拳打脚踢。“跑到楼梯口这,被他们追到了,一个男的拿着菜刀一下砍到我的肩膀上,还有一个男的拿着匕首,嘭嘭嘭,扎了三刀”张杰回忆说。张杰被砍四刀, 最后拼尽全力跑到300米外的治安岗亭后才得救,在医院治疗了半个多月后出院,让张杰伤心的是,两名女孩被救后离开现场从此杳无音信,见义勇为的事无人证明,身上留下的刀疤更是说不清道不明。张杰为此一度很消沉,直到2019年张杰才得知其中一名女孩的下落。
找到女孩后,张杰并没有等来对方的任何回应这让他非常寒心,于是把女孩告上了法庭。“我就想让她说声谢谢 现有的法律不支持有谢谢 你得提供一个具体的诉求 我说那行吧 那就让她赔偿我10块钱吧”张杰说。
今年六月 法院判定张杰当年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张杰胜诉。“判我胜诉的时候我很高兴 我一直想让我父母知道 我妈这时候才知道 说你当时不是被车撞的啊”张杰说。
问题一:张杰最终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这有什么标准吗?
俞金华律师解答: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以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见义勇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标准: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不负有法定职责或义务的个人。如人民警察、公司的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受伤,不能定性为见义勇为;保姆阿姨在照顾幼儿的过程中,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也不能定性为见义勇为。
2、见义勇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如自己家失火,为了保护自家财产不被烧毁而实施的灭火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义无反顾与正在进行的危害行为或自然灾害进行斗争。如看到小孩掉到河里,立刻跳到河里去救助,但发现水势过猛,担心自身安全而放弃救助,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再如,看到一个女孩因被他人打伤坐在地上哭,此时加害人已经离开,但行为人出于打报不平的目的,追上加害人与加害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身体受伤,也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问题二:法律上对于见义行为是如何规定的?女孩求助张杰,却导致张杰受伤,她需要为此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张杰不顾个人安危,阻止他人对女孩实施侵害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予以弘扬,且犯罪嫌疑人至今未归案。女孩作为受益人应当对张杰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问题三:如果没有人求助,是主动见义勇为,因此受了伤,相关费用和责任怎么处理?
见义勇为要求行为人主观方面是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无论是有人救助而实施的见义勇为,还是主动见义勇为,都是行为人的一种自愿行为。所以,主动实施见义勇为而受伤,也应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如果侵权人逃逸、无力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没有侵权人(如:在荒郊野外受到毒蛇猛兽的攻击这种情况),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